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3批次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更新于:2017-7-21 閱讀: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160批次樣品,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5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檢驗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廣州市能嬰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凱沫特(上海)實業有限公司(原產國:德國)經銷的康敏金氨基酸嬰兒配方粉,磷檢出值為7.2mg/100kJ,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13.06mg/100kJ)低44.9%;鈣檢出值為12.7mg/100kJ,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24.25mg/100kJ)低47.6%。初檢機構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二)沈陽市沈河區米米氏孕嬰用品店銷售的標稱上海雀巢產品服務有限公司(原產國:荷蘭)經銷的藹兒舒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特殊醫學),硒檢出值為0.438μg/100kJ,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0.70μg/100kJ)低37.4%。初檢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沈陽市沈河區新新家妮母嬰用品店銷售的標稱上海雀巢產品服務有限公司(原產國:荷蘭)經銷的藹兒舒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特殊醫學),硒檢出值為0.464μg/100kJ,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0.70μg/100kJ)低33.7%。初檢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要求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進口商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要求遼寧、廣東等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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