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向不文明行為說“不”有了法律武器!
作者: 來源:武威日報 更新于:2020-5-23 閱讀:
向不文明行為說“不”有了法律武器
《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6月1日施行
每日甘肅網5月22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 今后,當我們遇到亂貼小廣告、車窗拋物、隨地吐痰、遛犬不牽繩等不文明行為時,可以堅決說“不”了。5月21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將于6月1日施行,《條例》的制定出臺將為我省開展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明確規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條例》的出臺,讓我們有了向不文明行為說‘不’的法律武器,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文明祭掃、違反交通規則等一切不文明行為都將無處遁形,這既有利于鼓勵市民向善向好,又有利于懲戒各種不文明行為。”據介紹,《條例》包括總則、行為規范、倡導鼓勵、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六章五十條。其中,第二章“行為規范”主要從愛國守法、公共秩序、公共環境衛生、出行、旅游、社區文明、就醫、教育、網絡、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公共衛生防疫、養犬、公共服務、宣傳等多個方面,對文明行為作出了具體規范和要求,明確了“什么能做”和“什么不能做”;第三章“倡導鼓勵”主要界定了正確的價值取向和道德標準,從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的角度對社會和公民日常行為養成進行積極引導,明確了“倡導什么”和“鼓勵什么”。
公筷公勺預計今年底前實現蘭州市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全覆蓋
今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對公共衛生安全、全民生活方式帶來了重大挑戰,也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了嚴峻考驗。《條例》第三十條倡導下列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中,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取餐,推行分餐制。
當前,蘭州市將“公筷公勺·健康分餐”行動作為愛國衛生運動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廣泛宣傳倡導、深入組織實施。制定了“公筷公勺分餐夾”標準,明確餐飲經營者和消費者責任。目前,“公筷公勺”已經在全市3600余家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推廣實施,“公筷公勺分餐夾”已成為了用餐新風尚。預計今年底前,將實現全市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全面覆蓋。
同時,《條例》的實施將進一步推動“公筷公勺”行動有力開展,更加深入全面促進養成安全衛生健康和諧文明科學的飲食習慣。餐飲服務單位要為食客配備差異明顯的“公筷公勺公夾”等公用餐飲具,使之成為每張餐桌的“標配”,積極推行大型聚餐及農村紅白宴席以自助分餐用餐,摒除“一雙筷子吃天下”的舊習,養成分餐、分食的良好習慣,有效防控食源性疾病傳播風險。
文明餐桌餐飲服務單位要落實“六項承諾”
《條例》明確,提倡文明就餐,不鋪張浪費。隨著《條例》的施行,甘肅省市場監管部門還將推進文明餐桌行動與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鄉鎮等工作有機融合,堅持統籌推進、分類實施,從大中型餐館、機關食堂入手,逐步向集體聚餐場所、小型餐館拓展延伸,最終實現全覆蓋。到2020年6月底,文明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率先全面實施文明餐桌;9月底前,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全面實施;12月底前,全省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全面覆蓋。
實施文明餐桌行動的核心內容就是督促指導餐飲服務單位主動向社會公開并嚴格落實“六項承諾”:菜品明碼標價標量,不欺詐顧客;餐飲具嚴格清洗消毒、趁熱擺臺,不“一盆水一塊布”洗碗刷盤;從業人員佩戴口罩手套,不飛沫傳播污染;引導適量點餐、“光盤”“打包”,不鋪張浪費;取消最低消費,不設霸王條款;實行明廚亮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野生動物“零容忍”革除濫食陋習
《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應當自覺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移風易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不購買、食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交易、食用的野生動物。對此,我省將全面開展食用野生動物市場整治專項檢查,加強農貿市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等重點場所及網絡平臺監管,突出飼養、繁育、運輸、出售、購買等環節,強化從野生動物養殖到餐桌消費全流程管控。對食用野生動物“零容忍”,嚴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飼養、加工、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規范行規行約,督促餐飲服務單位把野味從招牌、廣告、菜單食譜和經營范圍中清除,從根本上扭轉濫食野生動物的不良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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